专家:研究生导师制度乱象丛生,应全面废除
“余是以言之”团队岁末访谈系列
访谈人:余不谓,与谈嘉宾:T博士
其一,是适用于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制度,针对的是硕士研究生,相应的,其指导教师被称为硕士生导师(简称硕导);
其二,是适用于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制度,针对的是博士研究生,其指导教师也相应被称为博士生导师(简称博导);
还有第三种,也是一般容易被大家忽略的一种,那就是博士后制度中的合作导师制度,一般而言,有资格招收博士后的都是博导。
现在一些地方和高校推出了本科生的导师制度,严格说来,这部分的制度实践仅是研究生导师制度的延伸和拓展,因此我们的讨论将不会专门涉及。
余:普遍认为,研究生导师制度在中国的研究生培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,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。据我们了解,您对此并不认同,为什么?
但是,我认为,从学术界的现实看,现有的研究生导师制度已经被部分既得利益群体绑架和扭曲了,一部分学界中人利用这个制度内外勾结、彼此勾兑,大嚼人力、人血和人伦的馒头,种种不堪,已经完全违背了这个制度的初衷。因此,我认为,研究生导师制度早就已经功不抵过,不是七分功三分过,而是七分过三分功,甚至八分过二分功,九分过一分功。
我所讲的都是有依据的,不是在信口开河。 从现实层面看,实践中的研究生导师制度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。
其一,导师制度的异化,导致本应开放的学界和学界资源重新转为封闭。在狭隘的“门户之见”下,研究生成为导师的私人门生,导师成为研究生的私人资源,这种“私人化”使得正常的学术培养和学术资源的分配都难以公允进行。导师们会因“你是谁的学生”或者“谁是我的学生”而内外有别,对自己人着力提携,对其他人另眼相待;学生们也会因为“我是谁的学生”或者“你是谁的学生”而彼此抱团,分别取暖。
在导师制度异化所导致的“门户之见”下,学术的近亲繁殖现象日渐严重。一些原本优秀的学子,为了迎合导师制度下的潜规则,想方设法在硕士、博士、甚至博士后阶段拜入不同导师的门下,以勾兑学术资源。发展到极致,在一些学科和专业,最好的学术资源甚至会被少数导师及其学生(通过学会、研究会、学术刊物、项目和基金等)所垄断,这种现象严重制约了学术的健康发展。
其二,导师制度的异化,使得原本健康的师生关系出现异化。在现有的导师制度下,导师对学生的学业、就业等都发挥着关键的影响力,于是,学生沦为导师的优质“人力资源”,为导师提供无偿劳动(包括参与会议筹备、课题申报、资料搜集、项目文件甚至学术论文的撰写等等)。近年来,学生称呼导师为“老板”的现象日益普遍,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上述问题。尽管部分导师会给学生一定的报酬,但相对于学生所付出的巨大成本而言,是严重不成比例的。
导师对研究生的“压榨”已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。几乎所有研究生都有为导师“跑腿”的经历,在一些极端的案例中,学生甚至会成为导师的“生活秘书”或“家庭保姆”。近年来,因为不堪忍受这种极端的精神和物质“压榨”,一些研究生出现了严重的抑郁倾向,甚至选择了自杀(比如陶崇园事件)。
导师对研究生的“压榨”也进一步加剧了学术的腐败。我专门做过跟踪调查,在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和其学生(硕士、博士或博士后)共同发表论文的情形中,很多情况下都是导师堂而皇之地掠夺学生的研究成果,署名发表,据为己有。这种情形不是一个两个,而是普遍存在,甚至是一些非常优秀的中青年学者,也经常这么干,并心安理得、习以为常。
其三,导师制度的异化,使得导师更容易潜规则其所指导的研究生(尤其是女研究生),性骚扰在导师制度的掩护下大行其道,部分研究生甚至沦为其导师的“性玩偶”。
如果说高校是性骚扰的重灾区,那么导师制度下的“师生关系”便是重灾区中的重灾区。很多导师频繁地出轨、离婚、再婚,其出轨和结婚对象竟然都是自己的学生,不幸的是,这种不正常的现象这些年里“很常见”。有人调侃,导师制度是教授学者们“性福生活”的制度性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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